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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妆品行业迎31年来史上最严监管新规时代

  2020年6月16日,国务院公布了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新规,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,与此同时,1990年1月1日起实施的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将结束其31年的使命,退出历史舞台。


  中国,是全球第二大化妆品市场,化妆品生产企业超过5200家,在快速发展的同时,也出现了一些问题,让美丽的外表下暗藏着巨大的健康隐患。化妆品行业要发展的前提是生产的产品一定要健康安全。

  此次新规出台,既是适应新形势,也是解决老问题,其中以下4点值得我们关注:


  一、将注册人、备案人制度纳入其中


  在我国,化妆品注册备案的企业有7万多家,有生产许可证企业有5000多家,据不完全统计,有90%以上的企业采用的是委托方式组织生产,75%以上的产品为委托生产的产品。条例也是根据这个实际情况出发,提出了注册人、备案人制度,整体上提升化妆品生产经营者的准入门槛。


  二、首次将牙膏参照管理化妆品


  在安全性不降低的情况下,一些宣称功效的产品,在按照功效评价标准进行人体功效验证后,应当将相关评价依据对外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,牙膏产品有别于普通化妆品的独特之处在于:如原料管理,功效宣称,标签管理等。化妆品也会按照牙膏的管理条例进行进一步的配套文件制定。


  三、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和非法添加处罚力度


  2021年1月1日至今,国家药监局四次通报停止销售了237个批次的假冒化妆品,涉及多个知名品牌。此次新规在打击假冒伪劣和非法添加方面做出一系列新规定:


  1.要求化妆品声场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,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;


  2.明确美容美发机构、宾馆在经营中使用的化妆品或为消费者提供化妆品,应当履行化妆品经营者的义务;


  3.对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、生产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、使用禁用物质、非法添加等严重违法行为,高可处以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;


  4.增加“处罚到人”规定,对严重违法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员高处以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5倍的罚款,禁止其5年至终身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。


  此项规定体现了监管部门贯彻执行的“四个最严”工作方针,用最严厉的处罚去报化妆品行业的有序发展,对扰乱行业发展的行为绝不姑息。


  四、明确网络销售化妆品责任主体


  网购化妆品已经成为了一种新的消费趋势,而此次的条例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,要求电商平台对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,承担管理责任,发现存在违法行为迎及时制止并报告给相关部门,电商平台要全面、真实、准确公布所经营化妆品的信息,建立病执行件货查验记录制度,履行好平台的相关义务,如果不履行,将会给予停业整顿等相关处罚。


  此次新制度,做到责任到人,责任到企业,避免监管盲区,新政策的出台,迎来一篇叫好声,进一步保证了消费者的权益、为化妆品行业的发展保驾护航。


本文链接:https://www.hlpretty.net/industrynews/9614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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